家中有适龄儿童的新居民朋友们注意啦,继上一期整合推送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瑞安市、永嘉县2020年度新居民积分制入学申请信息后,本期我们继续整理发布瓯海区、乐清市、平阳县、苍南县的积分制入学相关信息。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长注意各地的申请截止时间,及时提出积分入学申请,详情可咨询当地的新居民服务机构。
即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 ㈠父母双方在瓯海区工作、生活,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㈡父母一方参加瓯海区组织的新居民积分制管理。 ㈢申请积分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对象为: 1.小学新生: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新生: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今年的积分入学报名在网上进行,有意向的新居民家长可登录瓯海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网上申报系统(http://xjmjf.ouhai.gov.cn:8089)了解相关政策,提出申请报名。 温馨提醒 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新居民朋友尽可能采用线上申办,以“不见面”“无接触”方式办理积分,避免人群聚集。 瓯海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55571570 86005100 瓯海区新居民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ouhai.gov.cn/col/col1409590/index.html 瓯海区新居民积分制网上申报平台: http://xjmjf.ouhai.gov.cn:8089 瓯海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88599985 一、申请入读辖区指定优质公办学校的对象 ㈠父母一方在乐清市办理居住登记,且在乐清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 ㈡父母一方参加乐清市组织的积分制管理,且经审核其家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㈢符合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 二、可申请入读的优质公办学校及名额 参加积分制管理的新居民子女可申请入读的优质公办学校为乐成第一小学等41所小学及乐成第一中学等12所初中,其中小学入读名额130名,初中入读名额48名。 三、入读学校的申请区划及入读名额归属的确定 以积分申请人在乐清市办理居住登记中注明的现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结合可申请学校的分布情况,确定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新居民子女的入读申请区划。积分审核完成后,根据同一学校的入读申请人父母一方(积分申请人)的积分高低次序确定各学校入读名额的最终归属。 四、申请入读辖区指定优质公办学校的程序 1.受理积分申请和入学申请。符合条件的入读申请人父(母),于4月28日至5月19日期间向居住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政法办公室提出积分和入学申请。依照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中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好《乐清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乐清市新居民参加积分制管理材料登记表》和《乐清市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优质公办学校申请表》等申报表格。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政法办公室收件后,对所受理材料的进行初步审核。 2.材料审核和积分排名确定。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政法办公室应于5月21日前将积分申请人和入学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及核定情况上报市新居民服务中心,由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将各类积分证明材料交相关单位或部门审核。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应于5月28日根据相关审核情况合计积分,并对积分居前的拟获入读名额者进行公示,如遇公示异议,则按照职能分工转入相关部门进行复查。 3.确定入读学校。积分排名公示无异议后,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应将拟获入读名额的申请人名单及其父(母)积分排名情况提交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确认申请人入读的辖区指定公办学校。 4.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和市教育局的审核意见,由入读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5.放弃入读名额的,不再享受此待遇,其入学名额将收回后统筹安排。 根据《平阳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平委办〔2012〕235号)及平委办〔2014〕44号补充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对象 父母一方、入学学生持有新版《浙江省居住证》,且符合平阳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规定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学相关条件。 二、申请入读辖区的指定公办学校 小学:平阳县小、昆阳一小、昆阳三小、昆阳五小、鳌江实验小学、水头一小、水头二小,; 初中:县实验中学、昆阳三中、鳌江三中、鳌江五中,水头一中、水头二中; 三、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确定 根据申请人父母一方、入学学生所持《浙江省居住证》注明的现居住地,结合县教育局划定的小学、初中施教区,按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其申请的辖区指定公办学校。 四、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程序 1、符合条件的新居民,持新版《浙江省居住证》于今年5月底前向居住地所在的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或县审批中心新居民一件事窗口提出积分申请。并依照《平阳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中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平阳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和《平阳县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申请表》 2、各镇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或新居民一件事窗口收件后,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初审,如对资料真实情况有异议的,提交相关机构和部门进行复审。资料审核后,并确认初核分数。同时对积分申请人和入学申请人的关系进行审核,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及学籍登记表(初一学生)的原件、复印件。 3、6月7日前,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将积分申请人和入学申请人的材料与核定情况报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对积分申请人的申请条件、积分分数进行复核。拟定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申请人名单,并将拟定的入学申请人名单、相关积分申请人名单及积分,予以公示。公示有异议的或投诉的,按照职能分工转入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4、6月15日前,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申请人汇总名单提交给县教育局。经县教育局审核后,各学区、各相关指定公办学校根据这份名单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 不服从安排者,不再享受此待遇,指标数由县新居民服务中心按照积分排名另行安排。 2020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指标81名(小学41名、初中40名)。 在苍新居民 2020年4月26日至5月20日 ㈠父母一方在苍南县持有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县组织的积分入学申请管理。 ㈡符合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 ㈢父母一方在苍南县居住或工作1年以上,同时取得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苍南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1年(含)以上(计算截止日期至2020年6月30日止)。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持《浙江省居住证》和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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